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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1 / 3)

易朝的太祖皇帝与当今都是颇有才干的,他们从不固步自封,也不会有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比如说同蒙古人做生意。

同样是做生意,前朝的朝廷明明喜欢人家的马,肉和牛羊皮,偏偏还一口一口匈奴,一口一口野蛮人,说人家不开化等等,斜着眼睛看人。结果就是蒙古各个部族谁也不同他们做生意,缺茶叶和铁器了,就来进犯边关,抢一把就跑,彼此间都死了不少人,各有损失。

本朝尤其是当今不同,尊重人家的习惯习俗,人家想要的茶叶和铁器他也都绝对的保质保量,有他这样的榜样,鸿胪寺的官员们哪敢斜着眼睛看人?对来使都非常热情,在定互换的东西时,整体来说也是非常公平的。北面就这么安定了下来。甚至越来越热闹繁华。

不过蒙古各个部族也不是铁板一块,他们碍于人少的关系彼此间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开战,但是不代表他们一条心,有愿意同易朝做买卖喜欢安稳日子的,自然也有好战分子想要不劳而获的。

他们由于其他友好的部族没办法同易朝开战,因为他们在北面开战,易朝绝对不会再同他们任何部族做买卖,那时候喜欢安稳过日子的自然对他们怨气横生,说不得会帮着易朝攻打他们,所以他们只能另外寻找进攻的地方。

易朝西面,这边也有国土较为广大的国家,并且物资也不算特别丰富,觊觎易朝境内丰富的物资不是一天两天,他们攻打易朝,蒙古那些剩余的好战分子自然而然的就同其搅合在一起。联合出兵。

而阿克苏这个地方,因为自然气候原因,绝对是地广人稀,从投入和回报的角度看,这里是属于赔钱的,税收收不上来那么多,反而要派大量兵士驻守。

但是这里战略位置也是毋庸置疑的,一旦被人从阿克苏这边攻入,那么对方完全可以凭此直接攻入中原腹地,这里是易朝绝对的西大门,不容有失。

抛开这个问题,阿克苏还有一个好处,京城这座城里生活着几百万人口,阿克苏这座城里只生活了将将十万人口——大多数还都是随军的家属。

战事一开,阿克苏中的非兵士只用了三四天的功夫就迁移到了别的城内,基本上影响不到正常的生活。并且阿克苏因为地少人稀以及气候的原因,周围开垦出来的农田并不多,基本全是荒地。在荒地上开战,这又免除了一项损失。

李蔼把所有的一切都写的很详细,甚至孟蝶还知道了李蔼是怎么在军中崭露头角的,当年城破的那次,破的是陪城,陪城陪城,就是阿克苏的前锋城,纯粹的打仗用地。

几国突然联合,大军压境,陪城被围成了一座孤岛,李蔼同几个进入军中后就关系不错的人拼死冲出陪城给阿克苏这边送了信儿,也幸亏他们送信及时,勇威侯才先一步各处调兵以及八百里加急将求救信送回京城。

不过陪城到底是破了,那一场战争,陪城内士兵九死一生,李蔼当初熟悉的战友有十几个,最后算上他只活下来三个人。

孟蝶看着信件,看着舆图,眼角不免有些湿润,一将功成万骨枯,以前只觉得这句诗是悲凉的,这一次孟蝶发现所谓的悲凉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无尽的揪心痛苦才是这句话真正的底色。死去的人可以化作枯骨,无尽的痛苦属于千万活人。战争何其残酷,能生在和平年代的人又是何其幸福。

晚上上床之前,孟蝶问露微:“上次你去前线那边,得夜盲症就是雀蒙眼的多么?”

不用回忆,露微立刻道:“多,别说是普通兵士,就是二爷手底下的亲兵,还有一些将领也有得这个的,不少人说是雪看多了伤了眼睛,也有说天太冷冻坏的,还有说那边晚上本就特别黑,看不清楚也正常。不止我们这边这样,听他们的谈论的时候,说是敌军也看不清楚,所以晚上很少有大规模开战的时候,最多就是少数人搞偷袭。”

孟蝶点点头,上床上躺下,眼睛盯着被露微放下来的床幔,哪怕今天晚上不是满月,月光经过了窗户和床幔的双重拦截,床内一片昏暗,隐隐约约她还是能看清一些东西,她是没有夜盲症的。

也是,她从小锦衣玉食,怎么可能缺乏维生素a。这年月得夜盲症的人,很少是因为先天性的,大多数都是因为缺乏维生素a造成的。

孟蝶翻了个身,她记得动物肝脏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如果李蔼手下的大部分兵士不再有夜盲症,那么去偷袭敌国的军队是不是就能大大提高成功率?

次日一早露微服侍孟蝶起床,瞅了一眼微微凹进去的枕头:“二奶奶昨晚睡的可好?”

孟蝶有些无语:“我若是说不好呢?”

露微直接反驳:“那不可能,二奶奶今儿醒的比平时早一刻钟,精神头儿还十足,一看就知道昨晚睡的沉睡的好。”

孟蝶:“知道还问。”

露微窃笑不止:“看来这薰衣草果然助眠。”

孟蝶不搭理露微,洗漱过后坐在梳妆台前:“杏黄,你说过这做奶油的蛋糕的手艺交给谁比较不错?”

杏黄:“二奶奶原不是说先让我去铺子里支应一段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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